二七区人民法院档案库房改造新增密集架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委托对二七区人民法院档案库房改造新增密集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择优选择供应商。
一、招标项目名称:二七区人民法院档案库房改造新增密集架项目
二、项目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16-61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采购安装密集架;
四、资金来源及交货期: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交货期:15日历天(含安装期)。
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具有良好的管理体系和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②投标人需为中国档案学会档案密集架存储设备类定点生产企业(有效期内);
③投标产品必须通过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十环认证),且在财政部公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以网站www.sepacec.com查询为准);
④投标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
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2016年7月18日至2016年7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分,下午14:30时分至17:30时,到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七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12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七、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国档案学会定点生产企业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十环认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2、近三年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按成立年份推算);企业完税证明(近三个月)、企业人员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开具的近三个月的证明为准);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时间)
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9日上午9点30分整。
2、投标截止地点; 郑州市经七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21室。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8月9日上午9点30分整;
2、开标地点:郑州市经七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21室。
十、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二七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371-6887311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371-55022102
地 址:郑州市经七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12室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