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委员会野外石刻档案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委员会野外石刻档案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委员会野外石刻档案项目
项目编号:HCBJ-2016WHWYH17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10-6936906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甲12号
联系方式:朱女士 010-693533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白女士 010-6936906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18号院内西楼一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 项目内容 | 项目预算 (人民币元) | 备注 |
1 | 野外石刻文物数据采集与后期制作 | 10026446.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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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设“房山野外石刻文物数码档案数据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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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设“房山野外石刻文物科研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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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设“房山野外石刻文物数字展示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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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 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人必须从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3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及“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京财采购【2012】75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具有检察院开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该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2.6446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18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2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招标公司审查资格合格后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委员会二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材料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审查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
- 2、税务登记证副本及近一个月的企业纳税记录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
-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套加盖公章);
- 4、社保登记证及近六个月中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
- 5、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
- 6、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
- 7、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的声明;(原件1套加盖公章)
二、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 500 元(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邮购,每份另加收EMS费用人民币 100 元。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 发售时间:2016年7月18日至投标截止期2016年7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时,下午14:00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地点: 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18号院内西楼一层)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8月8日9: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发布公告的媒介
五、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网、房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未经许可的转载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