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薄弱校改造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薄弱校改造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薄弱校改造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C-JLZB-2016-46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1319437096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址: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金老师 0434-422044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袁经理 13194370969
代理机构地址: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华融大厦B座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薄弱校改造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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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48.9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18日 08:30 至 2016年07月22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3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华苑宾馆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 标 公 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受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委托,对其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薄弱校改造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1、招标文件编号:HC-JLZB-2016-464。
2、采购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薄弱校改造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采购多媒体设备 270套。
4、合格的投标人:详见招标文件。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5.2供应商应具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经销本采购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并提供合法有效的经销资格文件;
5.3财务要求:近三年不亏损(2013-2015年度),具有近三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5.4业绩要求: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2013-2015年度,须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6、招标文件发售: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年7月18日至2016年7月22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1:30、13:00~16:30,授权委托人或法人携带法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人法人身份证、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类似业绩(2013-2015年度)三项及以上(须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3-2015年度),如经销商投标报名还需提供产品制造商的以上相关证件及授权书,提供符合技术参数要求的检测报告及相关证件(技术要求见附件),所有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如需邮购,另加特快专递费每套50元人民币。
7、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期):所有投标文件应当于2016年8月10日上午09:30时之前送达长春市华苑宾馆会议室(卫星路与卫光街交汇)。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招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6年8月10日上午09:30时在长春市华苑宾馆会议室(卫星路与卫光街交汇)进行公开招标,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按时参加。
招 标 人: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联 系 人:金老师
电 话:0434-4220447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袁经理
电 话:13194370969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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