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吉利区民政局关于吉利区公益自行车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吉利区民政局的委托,就吉利区公益自行车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利区公益自行车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洛吉采代2016-03号
2.3资金来源:一是公益自行车运营服务财政拨款;二是硬件建设投标方出资。
2.4预算控制金额:5年的公益自行车运行服务费约570万元。
2.5招标内容:吉利区公益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及运营服务,包括项目的投资、建设、维护、运营、管理。项目计划建设公益自行车20个信号站站点,500辆公益自行车,300个锁车器,300个机桩,20个美观的遮雨厅,由中标人提供5年运营维护管理。
2.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7建设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完成站点建设、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达到投用条件。
2.8质量要求:优良
2.9运营期限:5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必须是从事公益自行车管理、运营、维护业务的单位,经营范围包含公益自行车管理、运营、维护等;
3.3投标人必须将吉利区公益自行车系统的相关数据与洛阳公益自行车系统对接,实现洛阳市全市整个公益自行车数据联网,使持有吉利区公益自行车卡的用户能享受洛阳市公益自行车的服务;
3.4投标人需提供洛阳市公益自行车管理部门同意吉利区公益自行车与洛阳市公益自行车数据对接的证明。从技术方面、组织机构方面、人员装备方面、设备设施等方面经鉴定,满足洛阳市公益自行车系统运营、维护和管理需求;
3.5投标人需要在吉利区有不低于5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和不低于200平方米的自行车维修车间;
3.6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7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8日至2016年7月22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到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芳林路口中迈·红东方广场A区1单元(商务楼)2105室报名,报名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经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报名时验原件,并留存加盖企业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8月10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的地点: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芳林路口中迈·红东方广场A区1单元(商务楼)2106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洛阳市吉利区民政局
地 址:洛阳市吉利区河阳路西段
联系人:崔先生
电 话:1393886963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王城路31号中迈红东方广场A区1单元商务楼2105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9-6333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