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南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南阳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南阳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招标要求的专业机构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ZZCGK2016-048
二、项目名称:南阳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政府采购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含简要规格描述及数量):
南阳市人民检察院位于南阳市信臣路东段,物业范围包括检察院整个办公区约100亩地区域及东院(原金阳光),物业保洁、安保、电梯维护及供水设备清洗消毒服务,服务期限1年。(详细技术要求见第二部分)
四、项目预算:157万元。
五、公告期限:2016年7月15日-2016年7月22日(节假日除外)
六、标书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七、购买标书时间及地点:2016年7月15日-2016年7月25日(节假日除外) 8:30~11:30、 15:00~17:00;南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部(南阳市范蠡东路与南都路交叉口市民服务中心中区3号楼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516室)。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6年8月5日8:00-9:00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阳市范蠡东路与南都路交叉口市民服务中心中区3号楼4楼第2开标室)。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5日9:00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8月5日9:00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阳市范蠡东路与南都路交叉口市民服务中心中区3号楼4楼第2开标室)。
十一、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管理企业,且具有物业管理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能够提供可靠和完善的服务;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5、2013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十二、购买标书时请携带的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物业管理二级及以上资质副本;
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留原件)。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中心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十三、项目负责人:程文博 电话:0377-61176178
购买标书联系电话:0377-61176169
十四、采购人:南阳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南阳市信臣东路与孔明路交叉口
联系人:贾学飞 电话:0377-62270516
十五、网 址:www.nyggzyjy.cn E-mail:nyszfcgzx@126.com
南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