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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宁德师范学院新校区食堂经营权承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15 22: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受宁德师范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德师范学院新校区食堂经营权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宁德师范学院新校区食堂经营权承包项目

项目编号:FJSHYZB-2016-3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浩、小繆

项目联系电话:0593-29163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德师范学院

地址:宁德市

联系方式:陈老师 1355960816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叶浩、小兰 0593-291631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服务

服务地点

招标内容及要求

采购单位

联系方式

 

1

 

1-1

第一食堂经营权承包

5年

宁德师范学院新校区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宁德师范学院

陈老师
 13559608168

2

2-1

第二食堂经营权承包

5年

宁德师范学院新校区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餐饮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服务项目的类别。(供应商须提供下列合格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法人营业执照必须是经年检合格的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人代表及供应商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2、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5年的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②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③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和投标代表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未提供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5、投标供应商近三年餐饮经营中(包含正在经营的项目中)未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此点要求作出专项明确承诺,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6、投标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A、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B、具备专业技术能力:(1)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即拟派遣经营食堂的现场经理)的材料。拟派遣的现场经理须满足以下的资质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现场经理必须为投标供应商在职员工,并提供2016年连续3个月的缴纳社保、医保的证明材料;②年龄须在55周岁以下,具有2年以上(含2年)高校食堂经营管理经验(须有高校校方证明);③符合从事餐饮业健康要求(提供有效期内健康证复印件);④无不良社会记录;⑤具有高中(中专)或以上文化程度(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⑥投标截止时间前2年的经营管理期间没有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承诺;⑦若在承包期内因工作调动需更换现场经理的,必须重新提供现场经理的以上6点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供应商必须有经营过高校食堂两年以上的管理经验(提供承包经营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15日 08:30 至 2016年07月2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直接至我司办理;(2)异地的供应商: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其他说明第3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相关附件“附件2”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邮箱发送扫描件至FJSHYZB@163.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购买费、投标保证金款请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全称: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帐    号: 35001682433052537321

现场勘察:本次招标,采购人不统一组织勘察现场,由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勘察。勘察时间:2016年7月15日至7月22日09:00-16:00,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投标供应商对公开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公开招标文件的提供期内或者提供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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