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人民胜利渠管理局2016年度维修养护项目(一期)施工2标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6-518
河南省人民胜利渠管理局2016年度维修养护项目已由豫水农【2016】30号、豫水农【2016】3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南省人民胜利渠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2016年度维修养护项目(一期)施工2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人民胜利渠渠首引水渠、总干渠上段水下清淤及东三干渠的机械清淤复堤,共需完成清淤土方23.12万m3,清理石块、砌体1480m3 。
2.2 招标范围
施工2标(合同编号:RMQWXYH-2016/SG02):东三干渠0+000-9+486渠段之间机械清淤复堤土方、东三干渠0+000-9+486渠段机械清淤土方外运等。
2.3 计划工期
施工标:4个月
2.4 预算金额
施工2标:15145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011年5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6)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7)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应出具无在建承诺书。若在建项目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已变更的,须提供项目法人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3.2 参与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以网上公示为准)。
3.3 参与本项目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无行贿犯罪的记录(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需查询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代理人,查询日期应是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愿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请于2016年7月15日~7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或委托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到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人民胜利渠管理局
地 址:新乡市牌坊街76号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0373-305199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纬五路39号河南省水利科学研究院8022室
联 系 人:郭女士 薛女士
电 话:0371-65716296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