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河南地税建设项目系统总集成招标公告
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河南地税建设项目系统总集成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6-718)批准,现就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
河南地税建设项目系统总集成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河南地税建设项目系统总集成
二、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6-718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涵盖托管机房基础环境改造、托管机房硬件部署及网络建设、省局机房网络升级改造等硬件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内容,实现省局机房、托管机房与容灾中心的互联互通以及硬件设备之间的协同配合,为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河南地税建设项目业务系统提供环境保障。本项目涉及的硬件设备采购预算10875万元人民币。
四、建设工期:两年
五、项目预算价:696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机构无不良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控股关系母、子公司同时投标。
(三)投标人必须在近三年运营中无任何数据泄漏事故。
(四)投标人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一)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A、合格且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B、税务登记证(副本);
C、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D、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
E、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
F、投标人需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后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人)。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存档,否则有权拒绝其报名。
(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安排
1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7月15日至 2016 年7月21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130号金成商务中心三楼317室。
3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单位应于2016年8月5日9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130号金成商务中心三楼317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8月5日9时在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130号金成商务中心三楼317会议室准时开标,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出席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能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资料原件出席并签到)。
九、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22351131
联系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806197
招标代理机构: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60980527
电子邮箱:txjzbh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