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佛子庄乡人民政府2015年房山区湿地保护奖励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捷力诚建筑事务服务所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佛子庄乡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5年房山区湿地保护奖励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5年房山区湿地保护奖励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振红
项目联系电话:1380123758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房山区佛子庄乡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佛子庄乡
联系方式:刘振红 1380123758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市捷力诚建筑事务服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付晓晨 8931356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大董村星城北里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015年房山区湿地保护奖励项目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2.2、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已经在投标单位注册;且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建造师如在继续教育阶段,须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3、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2.5、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应在北京建立企业管理档案,且已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2.6、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2.7、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3年7月1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8、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10、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如报名单位7家以内(含)采用资格后审;如超过7家以上采用资格预审。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56.2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15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1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大董村星城北里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昊天拱辰北大街(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昊天假日酒店10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3.2、投标企业报名及领取文件时需项目经理本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拟派项目经理任命书、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所有证件需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保险证明(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查验后返还原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