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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物业外包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15 11:5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受武汉理工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武汉理工大学物业外包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武汉理工大学物业外包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HBCZ-1605441-16086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永珍

项目联系电话:1890717218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汉理工大学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22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 027-8765817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郭永珍18907172186

代理机构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西路特2好平安财富中心大厦B座7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武汉理工大学物业外包项目(二次)

2、招标内容:武汉理工大学物业外包项目第1包,预算总金额为1469万元/年。

第1包:马房山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预算金额为1469万元/年。

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占地面积:769258.24㎡ (其中:道路和硬质地面积308824.71㎡;绿化面积122100.77㎡;)公房建筑面积 275199.17㎡(其中:教学楼、图书馆103213.7㎡;办公楼、实验楼、小学幼儿园 171985.47㎡);学生宿舍建筑面积110977.55㎡;留学生、外教宿舍建筑面积 14029.9㎡;家属区建筑面积256894.6㎡。

第1包招标的物业服务内容是:物业机构的管理;校园公共卫生;校园绿化养护;学生公寓物业;留学生及外教楼物业;公房(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图书馆等)物业;会议中心大礼堂物业;家属区物业;房屋及校园设施维修维护;配合节水节电管理;学校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为学校基建、维修提供后勤保障;应急事项处置;本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内资产管理及设施设备维护;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和甲方交办的其他事项。

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即为无效投标。具体项目内容、管理服务范围及所应达到的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3、服务期:1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必须是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在武汉市设有完善的服务机构和业务人员,能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和紧急服务,并提供本地服务机构和人员配备相关证明材料;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物业服务资质;4、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5、必须获得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OHSAS1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6、提供2013、2014、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在招标时则将同时被拒绝。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均可以报名参加武汉理工大学物业外包项目南湖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马房山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及余家头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所有包号的投标。但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三个包中的1个包,即三个校区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将分别授予不同的三家投标人。已在武汉理工大学物业外包项目南湖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和余家头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的单位不能参与本包的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6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15日 08:00 至 2016年07月2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大厦B座7楼财务部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不采用邮寄方式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5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5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大厦B座7楼1号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以在2016年7月15日起至2016年7月21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止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文件真实性承诺书,及开票资料【含1)开票单位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地址、4)单位联系电话及5)开户行及账号】,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楼财务室),报名时需明确投标报名的包号,报名时的投标包号在投标时不允许更改。

 

 

 

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采购人)的         (项目名称、投标包号)               的公开招标 。授权委托人在招标投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代理人: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开票资料

  1. 企业名称:
  2. 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 企业地址:
  4. 联系电话:
  5. 开户行及账号: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2:投标文件真实性承诺书

致:     (采购人)

我公司承诺:我公司秉承诚信投标的原则,投标文件中所有证明资料或数据均为真实有效,不弄虚作假。若采购人或相关利害人核实我公司提交的资料不真实,我公司愿意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由此对采购人或相关利害人利益造成损失的,我公司将据实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如果投标单位所投投标文件中包含第十八期“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清单”中强制要求采购的产品,则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第十八期“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清单”所投产品并进行标识确认。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如果投标单位所投投标文件中包含属于第十六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应遵循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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