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产业集聚区纬一路雨水管道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FYZB-2016-109
1.招标条件
洛宁县产业集聚区纬一路雨水管道建设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洛宁明珠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洛宁县产业集聚区纬一路雨水管道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及规模:本工程西起洛宁县产业集聚区明珠一路,东至寺上涧,全长约1660米,起点坐标为k0+560,终点坐标为k2+220。其中明珠一路至明珠三路为2000×1500矩形管涵,坡度为i=0.15%。k1+660—k1+900为2200×1500矩形管涵,k1+900—k2+220为2400×1500矩形管涵,坡度均为i=0.15%。所有施工内容以设计图纸为准;
2.3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4 工期:9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地方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无行贿犯罪记录;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3.4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报名时间: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16年7月15日-2016年7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在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发布公告之日起)。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企业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年审、继续教育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注:可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到企业信息的投标单位,报名时可不携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但须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信息的网页截图。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单位,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8月4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洛宁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明珠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0379-8085981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石先生
电 话:0379-80868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