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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县公务用车改革确定评估机构和拍卖机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14 17: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7日14时30分
项目名称:大名县公务用车改革确定评估机构和拍卖机构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72230020001
项目联系人:张磊
项目联系电话:17732088502
采购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
采购人地址:大名县大名府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13623108800
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732088502
预算金额:6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7月27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7-1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7-2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邯郸市丛台路495号中道大厦B座15层1511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基本条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登记证;(2)一标段:评估机构须具有财政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二手车评估许可核准证》,有能力提供二手机动车辆评估、鉴定服务;具备车辆评估经验,具有与委托项目相关的执业资格、业务经历和经验,且业绩优良;有能力提供长期的后续服务;二、三、四标段:投标供应商具有河北省商务厅及以上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至少有1名注册拍卖师;(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4)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财务报表、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一批
技术要求:对本次公务用车改革确定评估机构和拍卖机构提供评估和拍卖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有意参加该项目的企业,领购磋商文件时需携资格要求内容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注:证件携带不完整的投标单位报名将不予受理)。开标时,须携带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并且无行贿犯罪记录,作为评审时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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