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明光经济开发区产城新区供热专项规划招标公告
安徽明光经济开发区产城新区供热专项规划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M116-2119 | |||
项目名称 | 安徽明光经济开发区产城新区供热专项规划 | |||
设计周期 | 90个日历天 | |||
招标人 | 明光同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投标资质及其他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规划师资格; 4 、投标单位具有城市或产业园区供热专项规划项目业绩。 5、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企业及项目负责人 “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原件)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采购规模 | 投资预算额40万元。 | |||
招标范围 | 安徽明光经济开发区产城新区,道涵大道以南、抹山大道以东、宁洛高速以东、规划309省道以北、规划104国道以西、面积约18平方公里供热专项规划编制,所必须的相关文本图件。具体见规划任务书。 | |||
发布时间 | 2016年7月14日。 | |||
信 息 内 容 | ||||
开标时间: 2016年08月05日9时00分。 | ||||
采购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 ||||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
评标办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货款支付方式 | 详见招标文件 | |
报名:不实行报名制度。招标文件获取方式:2016年7月14日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zggzy.gov.cn/Front_jyzx/)上下载。(依据招标文件内容编制投标文件、缴纳投标担保、自行踏勘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前来投标即可,无需现场报名)。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内容,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在2016年07月18日17时前将疑问发至376214125@qq.com 邮箱,招标人将在2016年07月19日17时后以澄清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zggzy.gov.cn/Front_jyzx/)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单位因未上网查阅而由此造成的错投等问题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张磊 联系电话:18726668399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13305508002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明光市政府门户网站(www.ahmg.gov.cn)、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mgzbcg.gov.cn)、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zzbcg.com)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http://www.czzwgk.gov.cn/Web/unit.aspx?unit=MJ119)、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ahzfcg.gov.cn/上发布。) | ||||
报名或领取交易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交易文件发布时间—开标截至时间(2016 年07月14日—2016 年08月05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领取方式:网上下载 4、重要说明: (1)、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并且审核通过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备案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企业注册备案-备案入库须知查询网址: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e5ac94e3-6b0b-4461-b0c2-a937b66a6559&CategoryNum=008 。联系人:张工:0550-3801701、王工:0550-3019013。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企业报名程序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投标企业注册备案”栏目--“企业报名操作手册”。网址: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d659ce8d-a179-412f-b1c5-772eb8bed33f&CategoryNum=008 ) (3)投标人加密锁的序列码或MAC地址一致,投标无效并视同串通投标处理。 (4)投标人使用相同IP地址报名的,一经发现,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实后按串通投标处理。 (5)投标人必须报名并下载交易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投标企业被县级(含)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且开标日在处罚期限内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7)凡竞争主体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破坏市场秩序等不良行为且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一律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网站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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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