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生活区绿化季节性修剪及短期绿化养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师范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生活区绿化季节性修剪及短期绿化养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生活区绿化季节性修剪及短期绿化养管项目
项目编号:FJJF201601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林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803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师范大学
地址:0591-22867613
联系方式:闽侯县上街福州大学城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雨辉、高艳秋 0591-8758039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品目号 | 名称 | 主要服务要求 | 单价最高限价 (万元) | 总价最高限价 (万元) | 服务期 |
1 | 1 | 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生活区绿化季节性修剪(生活区南北区)及短期绿化养管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32 | 32 | 4次(修剪四次2016年8月、2016年11月、2017年3月、2017年5月 养管期为确定中标日-2017年5月30日)。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3条、第4条和第5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投标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授权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上一年度的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依法缴纳税收: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 (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注:投标方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与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清单列表及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 10、投标方须提供由投标方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原件必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注:未达到以上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15日 08:00 至 2016年07月2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六一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实发大厦18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电子文档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传真)本公司。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4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4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六一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实发大厦18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