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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第四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包五至包十五)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14 18: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第四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包五至包十五)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第四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包五至包十五)

项目编号:XHTC-FW-2016-021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语卿

项目联系电话: 010-6390596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新华1949园区1号楼1501室

联系方式:汪老师010-620605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语卿 010-6390596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0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15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2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以上资料需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包。文件售后不退。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文件,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代理机构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代理机构。未向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豪苑大厦B座30层新华会议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财政局网站政府采购(http://www.bjcz.gov.cn/zfcg/index.htm)、新华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htc.com.cn/)发布。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邮  编:100055

E-mail: myq@xhtc.com.cn

电   话:010-63905999

传   真:010-63905988

联系人:马语卿(分机5965)

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户  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  号:110902295610703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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