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建设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Z2161141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60-8823587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地址:中山市
联系方式:龚小姐,0760-8823587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0760-88811601
代理机构地址: 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建设采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ZZ21611416;
二、项目名称: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建设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41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招标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监控系统升级改造。
(1)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书。
(2)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招标项目内容;
3.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4.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07月14日至2016年07月20日五个工作日。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具有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三级资质(外省企业需要提供广东省公安厅备案证明);
3.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2013年07月至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出具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六、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文件方式: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可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07月14日至2016年07月2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外省企业需要提供广东省公安厅备案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原件)及报名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或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08月03日上午09:00~09:30;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3日上午09:30。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2室(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08月03日上午09:30;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2室(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十二、招标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博爱五路62号
联系人:龚小姐
联系电话:0760-88235872
传真:0760-88235797
邮编:528400
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tender.gd.gov.cn)
联 系 人:王先生;
中山分公司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
中山分公司电话:0760-88811601、88808187;
中山分公司传真:0760-88819856;
电子邮箱:tender_zs@gd.gov.cn
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市水云轩支行
户 名: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银行账号: 2011 0042 1920 0032 717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07月14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2.具有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三级资质(外省企业需要提供广东省公安厅备案证明);3.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2013年07月至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出具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之后;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15日 08:30 至 2016年07月2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2室(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