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和优抚信息管理平台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14 16: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8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保定市清苑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和优抚信息管理平台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73140020033
项目联系人:庞倩
项目联系电话:15127200006
采购人:清苑县民政局
采购人地址:保定市清苑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2-7101876
代理机构:河北金盛嘉世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中远商务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68025343
预算金额:45.97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8月08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7-1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7-2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三代理机构室(清苑区建设北路541号,移动公司对面。)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清苑区建设北路541号,移动公司对面。)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五条资格要求,有承担项目能力、资信良好、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设备(包括电脑、高拍仪、一体机、复印机、路由器、打印机)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4)供应商需提供所投设备(包括电脑、高拍仪、一体机、复印机、路由器、打印机)的售后服务承诺函。★以上资质证书如无特殊说明的在购买标书和开标时均出具原件。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采购项目文件编号:JSJSA-2016-258 购买标书时请提供下列有效资质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厂商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和供应商资格要求里所提到的所有资质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备案,面向合格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保定市清苑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和优抚信息管理平台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73140020033
项目联系人:庞倩
项目联系电话:15127200006
采购人:清苑县民政局
采购人地址:保定市清苑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2-7101876
代理机构:河北金盛嘉世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中远商务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68025343
预算金额:45.97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8月08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7-1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7-2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三代理机构室(清苑区建设北路541号,移动公司对面。)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清苑区建设北路541号,移动公司对面。)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五条资格要求,有承担项目能力、资信良好、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设备(包括电脑、高拍仪、一体机、复印机、路由器、打印机)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4)供应商需提供所投设备(包括电脑、高拍仪、一体机、复印机、路由器、打印机)的售后服务承诺函。★以上资质证书如无特殊说明的在购买标书和开标时均出具原件。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采购项目文件编号:JSJSA-2016-258 购买标书时请提供下列有效资质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厂商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和供应商资格要求里所提到的所有资质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备案,面向合格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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