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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宁明县城中镇驮龙片区改造项目勘察单位采购【FW(QZ)2016003G】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14 16: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宁明惠宁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宁明县城中镇驮龙片区改造项目勘察单位采购【FW(QZ)2016003G】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宁明县城中镇驮龙片区改造项目勘察单位采购【FW(QZ)2016003G】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W(QZ)2016003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工

项目联系电话:1380771869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明惠宁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明县城中镇

联系方式:黄经理 0771-86265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曾工13807718691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宁明县城中镇驮龙片区改造项目勘察单位采购,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勘察单位,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14日 08:00 至 2016年07月2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明惠宁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宁明县城中镇)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用提供)、资质证书、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公告发布后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竞标单位及法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书面告知函。(提供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4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4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南宁市纬武路165号1楼开标厅)开标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宁明惠宁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明县城中镇驮龙片区改造项目勘察单位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宁明县城中镇驮龙片区改造项目勘察单位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FW(QZ)2016003G
三、采购内容:宁明县城中镇驮龙片区改造项目勘察单位采购,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7.00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勘察单位,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7月 14 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7月 20 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不办理)。
2、发售地点:宁明惠宁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宁明县城中镇)
3、售价:250元/本,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用提供)、资质证书、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公告发布后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竞标单位及法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书面告知函。(提供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仟肆佰元整(¥9400 .00元)。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汇至以下账户中:
户名全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南宁桃源支行
账    号:0878 8612 0100 3040 13378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6年 8 月 4 日下午3时3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南宁市纬武路165号1楼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 8 月 4 日下午3时30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南宁市纬武路165号1楼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宁明惠宁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联 系 人:黄经理                              联 系 人:曾工
电    话:0771-8626558        电    话:13807718691
地 址:宁明县城中镇                          地 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宁明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771-8636488
十一、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招标网www.guangxibid.com.cn。


采 购 人:宁明惠宁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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