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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清远监狱罪犯新增被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14 12:1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东省清远监狱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东省清远监狱罪犯新增被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东省清远监狱罪犯新增被服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ZCQC1602HG0604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8357690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东省清远监狱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道办事处大有管理区

联系方式:李小姐 0763-3565004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小姐 020-83576900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

数量

供应期限

采购预算

被服

1批

签订合同后至2017年6月30日。

885,000.00元

注:1、具体需求详见《第四章 采购人需求》;

2、投标人必须对整个项目进行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该证明材料)(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期纳税证明复印件及社保证明)(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注:(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2)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另行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报名登记(登记表可直接上代理机构官网下载填写打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8.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15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2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4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4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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