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旅游事业局悬臂标志及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南安市旅游事业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悬臂标志及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悬臂标志及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ZYQZ20160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52896290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安市旅游事业局
地址:南安市旅游事业局
联系方式:陈先生 1379920889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曾先生 059528962900
代理机构地址: 丰泽区坪山路正路商务大厦后楼四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受南安市旅游事业局的委托,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其所需的悬臂标志及服务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资质的合格投标人以密封标书的方式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ZYQZ2016010
2、采购项目:悬臂标志及服务采购
3、招标内容及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第一节技术要求
4、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5年资产负债表),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三个月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社保机构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否则为无效标)。
(6)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次采购项目预算审核价(最高控制价)为660000.00元 ,超过预算审核价(最高控制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10.2第五款。
6、自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16年7月21日(5个工作日)止,为招标文件提供(发出)和公告届满时间。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自公告之日起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时,下午3:00-5:30时(北京时间)内自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到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丰泽区坪山路正路商务大厦后楼四楼)购买招标文件,可在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qz.fjzfcg.gov.cn:9200/)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不含纸质、图纸),如需邮寄另加收邮寄费50元。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8月5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开 标 时 间:2016年8月5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9、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地址: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郑成功雕像旁)。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11、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网站上公布,针对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2、对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不满可拨电话18960444404进行投诉。
13、采购人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799208898
招标代理机构: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邮 编: 362000 传 真:0595-22556633
项目负责人:曾先生 电 话:0595-28962900
电子信箱:fjzyzb@163.com
14、购买采购文件及缴纳相关费用账户:
开户名称: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7343010182600129129
保证金确认:陈女士
电 话:18960383900
更多信息请关注:
泉州市采购招标网(http://www.qzcgzb.com)
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七月十四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5年资产负债表),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三个月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社保机构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否则为无效标)。 (6)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15日 08:30 至 2016年07月2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丰泽区坪山路正路商务大厦后楼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地址: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郑成功雕像旁)。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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