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警用装备购置项目第一次公开招标公告
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警用装备购置项目第一次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武汉市江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J16072302-2104政府采购计划,武汉锦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的委托,对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警用装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WHJH-2016-HW-015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警用装备购置项目
(三)采购预算:513.3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 本次采购共分3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
第 1 包:
(1)项目包编号:1
(2)采购内容:执法记录仪及执法办案管理系统
(3)采购预算:174.34万元 拦标价168.5万元
(4)类别:货物
(5)用途:执法记录
(6)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7)数量/服务期/工期:交货期为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天内
(8)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质保期:2年
第 2 包:
(1)项目包编号:2
(2)采购内容:警用装备柜
(3)采购预算:18.775万元 拦标价18万元
(4)类别:货物
(5)用途:装备存储与仪器充电
(6)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7)数量/服务期/工期:交货期为签订合同后5个日历天内
(8)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质保期:2年
第 3 包:
(1)项目包编号:3
(2)采购内容:警用装备
(3)采购预算:320.0887万元 拦标价310.05万元
(4)类别:货物
(5)用途:警用执法
(6)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7)数量/服务期/工期:交货期为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天内
(8)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质保期:2年
2. 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拦标价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3. 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将您的联系方式发送至 /联系索取,也可直接到武汉锦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查询。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第一包: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独立法人,且营业范围包括标的物的销售;
2、投标人必须为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商原厂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投标产品制造商应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认证证书、国际标准认证证书。所投货物须具备CCC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并提供《GA/T 947-2011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行业标准》的检测报告;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2015年至今)所投货物类似业绩(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等);
5、投标人资信及财务状况良好且提供近2年资信证明及审计报告,提供公司近三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证明材料;
6、投标人必须在武汉地区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提供证明,包括在武汉地区拥有自己的零配件仓库、培训场所、售后服务中心、售后服务电话、维修服务机构并常驻维修人员;(外地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或售后授权协议或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协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7. 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携带本项目公告期内由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记录查询告知函(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人及授权代表);
8. 本项目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包: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独立法人,且营业范围包括标的物的销售;
2、投标人必须为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商原厂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CQC)或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CEC);提供产品制造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两年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书);
5、投标人资信及财务状况良好且提供(2014-2015年度)资信证明及经审查的财务报表,提供公司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6、投标人必须在武汉地区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提供证明,包括在武汉地区拥有自己的零配件仓库、培训场所、售后服务中心、售后服务电话、维修服务机构并常驻维修人员;(外地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或售后授权协议或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协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7. 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携带本项目公告期内由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记录查询告知函(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人及授权代表);
8. 本项目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三包: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独立法人,并具备警用品销售资质;
2、投标人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或经销代理商,必须提供本包主要货物((防化服、正压式呼吸器、含磷毒剂报警器、核化应急箱、化学毒剂检测器、移动探头、冲锋舟、门缝式窥视仪产品)针对此项目的厂家专项授权书、质保承诺函;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防弹背心(软质)、防刺背心、T型警棍、防割手套、催泪喷射器、防弹头盔、强光手电、新型防暴盾牌、非警用防护头盔、防爆毯、手提喊话器、盔甲服、遥控路障、手铐、伸缩警棍、警绳、齐眉棍、防毒面具、主动式反光背心、停车示意牌、移动探头、急救包、门缝式窥视仪)提供由公安部所属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4、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两年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书);
5、投标人资信及财务状况良好且提供2014、2015年度资信证明及经审查的财务报表,提供公司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6、投标人必须在武汉地区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提供证明,包括在武汉地区拥有自己的零配件仓库、培训场所、售后服务中心、售后服务电话、维修服务机构并常驻维修人员;(外地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或售后授权协议或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协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7. 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携带本项目公告期内由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记录查询告知函(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人及授权代表);
8. 本项目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第一包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一)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到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并取得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记录查询告知函后方可到代理机构报名投标,否则,其报名将被拒绝。
⑴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格式附后);
⑵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被委托人必须是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一同复印在授权委托书上;
⑶ 企业营业执照;
⑷ 税务登记证;
⑸ 组织机构代码证;
⑹ 本项目采购公告文书(网上下载)。
(二)获取时间: 2016年7月14 日 起至 2016年7月20日 (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 ~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获取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时代广场9座2202室
(四)获取要求:参加本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须一次性提交本公告第二条中各包资格证明材料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份参加投标报名,现场原件审核。
(一)送达地点:武汉锦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截止时间:2016年8月3日上午9:30前
(一)地点:武汉锦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时间: 2016年8月3日上午9:30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22 日。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 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
电 话: 027-65662899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锦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时代广场9座2202室
联 系 人:谢欢
电 话:027-85802903 传 真:027-85802903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人及投诉电话
地 址:武汉市新华路261号
联 系 人:苏兵
电 话:85728222
九、信息发布媒体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
武汉锦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4日
附件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将参与江汉区 单位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现向你院申请查询我单位3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我 是 公司(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我公司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现授权委托我公司(单位) 同志为 项目的负责人,并全权代表我单位负责参入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和组织项目施工等相关事务,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均予以认可。
被授权人无转授托权,特此委托。
本授托权书于 年 月 日起签字盖章生效。
附授权人情况:(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被授权人情况:(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授权单位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