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隆安公共投资有限公司隆安县震东扶贫生态移民与城镇化结合示范工程市政道路一期项目纵三路A标一期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广西隆安公共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隆安县震东扶贫生态移民与城镇化结合示范工程市政道路一期项目纵三路A标一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隆安县震东扶贫生态移民与城镇化结合示范工程市政道路一期项目纵三路A标一期工程
项目编号:GXXSZX-ZB2016-02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玉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585949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西隆安公共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隆安县旧政府大院
联系方式:冯工、0771-65297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玉工、0771-5859492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会展南路6号服务楼2楼203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隆安县震东扶贫生态移民与城镇化结合示范工程市政道路一期项目纵三路A标一期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安县震东扶贫生态移民与城镇化结合示范工程市政道路一期项目纵三路A标一期工程已由隆安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隆发改投资[2016]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隆安公共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隆安县震东扶贫生态移民与城镇化结合示范工程市政道路一期项目纵三路A标一期工程
项目编号:GXXSZX-ZB2016-027
建设地点:隆安县城厢镇震东片区
建设规模:范围为道路桩号K1+177.157~K1+831.859段,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34米,计算行车速度40KM/h,道路横断面型式双幅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给排水工程、强弱电管线预埋工程
合同估算价:约2900 万元
要求工期: 180 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 有要求,要求近三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合同金额不小于2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7 月 14 日至2016年 7 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持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会展南路6号服务楼2楼203号)凭隆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管股开具的专职投标员有效刷卡证明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单位介绍信(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注明法定代表人承认委托代理人报名时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并明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委托权限及期限)、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时必须提供);(5)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6)拟投入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B 证)及拟投入安全员的岗位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C证);(7)由项目所在地或投标单位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专职投标员无行贿犯罪证明复印件(出具日期必须在投标报名有效期内);(8)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启用”查询函截图复印件: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为“启用”查询函截图。上述资料第(6)(7)项查验原件收复印件,以上报名材料复印件必须清晰且加盖单位公章清晰(授权委托书、介绍信、无犯罪记录证明、诚信卡刷卡记录为原件),材料不齐、不符合要求的不接受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6年 7 月 14 日至2016年 7 月 20 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由专职投标员凭隆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管股开具的有效刷卡证明到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会展南路6号服务楼2楼203号)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3 图纸费用 2000 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4日上午9时0分,地点为: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会展南路6号服务楼2楼203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 www.chinabidding.com.cn网站上发布。
9.监督部门及电话
隆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管股(监督电话:0771-6528833)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隆安公共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隆安县旧政府大院 地 址:南宁市会展南路6号服务楼2楼203号
邮 编: 532799 邮 编:530028
联系人: 冯工 联系人:玉工
电 话: 0771-6529708 电 话:0771-5859492/18977183250
传 真: 传 真:0771-5859492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2539929909@qq.com
2016年 7 月 14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业绩要求:□×无要求 □√ 有要求,要求近三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合同金额不小于2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9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14日 08:30 至 2016年07月2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会展南路6号服务楼2楼203号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会展南路6号服务楼2楼203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政府采购政策及招标投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