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原环保新密热力有限公司2×58MW燃煤锅炉环保提标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CZB02-1607034
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原环保新密热力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2016年中原环保新密热力有限公司2×58MW燃煤锅炉环保提标治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16年中原环保新密热力有限公司2×58MW燃煤锅炉环保提标治理工程
2、建设地点:新密市
3、投资规模:约1500万元
4、招标范围及规模: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划分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及范围:根据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在中原环保新密热力有限公司原有1、2#58MW燃煤锅炉烟尘、脱硝治理设施的基础上进行提标治理。设计、制造及安装1台湿法电除尘设备(两台炉共用)、2台强氧化法脱硝治理设备及设施(含验收)。确保项目完成后烟尘∠7mg/m3(6%O2),Nox∠45mg/m3(6%O2)。具体详见相关技术文件。
5、质量标准:优
6、工期:75日历天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
2、投标人须具备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含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
4、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及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
5、自2011年1月1日以来在国内承担过至少1个14MW等级及以上燃煤锅炉烟尘、脱硝设备及设施的设计、制造、供货或改造设计、制造的成功运行业绩(以提供合同及验收证明为准);
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
8、单位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具为准, 需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连同其他报名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与另外的投标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报名须知:
1、符合本招标公告相关规定的投标单位,请于2016年7月14日至2016年7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在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808室(优胜南路26号国奥商务18层1808室)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资料(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自2011年1月1日以来至少1项14MW等级及以上燃煤锅炉烟尘、脱硝设备及设施的设计、制造、供货或改造设计、制造的成功运行业绩(以提供合同及验收证明为准)、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企业信誉方面的证明(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文件或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以及单位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具为准, 需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在报名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附后)并提供联合体成员单位的相关证件复印件(联合体成员单位原件可不提供,但应加盖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公章)等。
3、上述资料在报名时均应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存档用,要求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单位公章)前往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808室(优胜南路26号国奥商务18层1808室)进行报名。
4、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另行通知;
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和清单费用另计(如有)。
3、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808室(优胜南路26号国奥商务18层1808室)。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信息)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原环保新密热力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371-55326886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才高街正光北街交叉口东方鼎盛中心A座8楼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陈小姐
联系电话:0371-63979883
地 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18楼1808室
邮 箱: hnxczbdl@163.com
附件一
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 自愿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全称为 ,共同参加2016年中原环保新密热力有限公司2×58MW燃煤锅炉环保提标治理工程项目的投标。现联合体各方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1、 为联合体牵头人, 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联合体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对联合体成员的投标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成员的真实情况。
(2)投标工作将由联合体授权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提交并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成员。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
a.联合体全体成员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b.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招标人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c.联合体成员的专业分工安排按双方协商并签订的补充协议书执行。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联合体各方在此期间产生的任何法律和经济纠纷均与招标人无关。
(6)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分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加以修改:
a.根据招标人指令;
b.经联合体全体成员协商同意,并经招标人批准;
c.招标人认可的其他情况。
3、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期限之后自行失效。
4、本协议书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送交招标人一份,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各 份;副本 份,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执 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