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平川区宝积镇人民政府白银市平川区宝积镇黑水村“一事一议”村内亮化工程所需太阳能路采购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白银市平川区政府采购中心受白银市平川区宝积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白银市平川区宝积黑水村“一事一议”村内亮化工程所需太阳能路采购安装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项目名称:白银市平川区宝积镇黑水村“一事一议”村内亮化工程所需太阳能路采购安装项目
三、招标内容:
1、采购内容:太阳能路灯80盏(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书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新证)
3.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企业开户及资信证明;
5.提供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原件(不足年限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6.投标人出具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原件;(不足年限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8. 投标单位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施工安装三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9.代理经销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及售后承诺原件(厂家直投不需提供),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国家强制性3C认证证书。
五、报名登记时间、地点:投标人必须于2016年7月14日至7月20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前来白银市平川区政府采购中心(区财政局201室)进行报名登记,准确登记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拒绝接收没有报名登记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登记后请主动登陆《甘肃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4日下午14:30--15:00(北京时间)。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白银市平川区政府采购中心。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地点:2016年8月4日下午15:00在白银市平川区政府采购中心(区财政局办公楼201室)开标。(如有变化,电话另行通告)。届时将邀请采购办、区财政局监督检查室、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八、采购人:
白银市平川区宝积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闫小瑜 联系电话:13830087066
九、集中采购代理机构:
白银市平川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刘军权 联系电话:13809301367
十、关于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于开标前1-5个工作日内(开标日当天进账的不予受理),通过本公司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进账到白银市平川区政府采购中心指定的账号。
开户名称:白银市平川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市平川区支行
账号:962008010000160033。
投标人应要求银行在转账时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注明“PCZC-GK201631投标保证金”字样以便查询。对于不按规定标注,财政局账户管理部门不能识别或者与开户行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保证金,做无效保证金处理,相应的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白银市平川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