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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公安边防支队2016年部分车辆购买保险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13 17:1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珠海市公安边防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珠海市公安边防支队2016年部分车辆购买保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边防支队2016年部分车辆购买保险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ZHC-GK2016-062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56-61107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珠海市公安边防支队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09号

联系方式:朱助理 1392691115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洪小姐 0756-6110766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6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受珠海市公安边防支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公安边防支队2016年部分车辆购买保险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ZHC-GK2016-0629)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完工期

1、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边防支队2016年部分车辆购买保险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珠海市公安边防支队2016年部分车辆购买保险

3、项目评标方法:符合招标要求最低价评标办法;

4、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贰万捌仟柒佰零壹元伍角玖分 (¥228701.59元);

5、报价上限:人民币贰拾贰万捌仟柒佰零壹元伍角玖分 (¥228701.59元),超过该范围的报价将作无效文件处理。

6、保险周期:365日历天,以车辆各自的实际年度保险到期时间和实际要求为准,每一部车提供一份相应的保险;

7、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全部标的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标的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为在广东省内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法登记注册、且在珠海市有受理理赔、支付业务的保险公司(包括总公司,分公司,中心支公司,营销服务部),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在珠海设立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珠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保险公司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可从事车辆保险业务,提供证书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07月13日~07月19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601室)。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供应商资格要求中2至3点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08月02日 14:30-15:00(北京时间,下同);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2日   15:00;

3、投标/开标地点: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519室)。

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珠海市公安边防支队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09号

联系人:朱助理             联系电话:13926911153

2、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601室

联系人:洪小姐

联系电话:0756-6110766   传真:0756-6110766

 

 

珠海市公安边防支队

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3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须为在广东省内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法登记注册、且在珠海市有受理理赔、支付业务的保险公司(包括总公司,分公司,中心支公司,营销服务部),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在珠海设立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珠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保险公司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投标人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可从事车辆保险业务,提供证书复印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87015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13日 08:30 至 2016年08月0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601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601室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2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2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519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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