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物投资-公开招标-GT2016-510-厦门大学翔安校区继续教育学院消防系统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厦门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厦门大学翔安校区继续教育学院消防系统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厦门大学翔安校区继续教育学院消防系统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GT2016-5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33021、222570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大学
地址:厦门大学翔安校区主楼群5#楼
联系方式:0592-288612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592-2230888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厦门大学翔安校区继续教育学院消防系统采购及安装,一批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一)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若为外地企业,该资质信息应已在厦办理了登记,在进行资格审查时,将通过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的信息网中的“厦门市建筑市场建筑业企业管理系统”核实投标人登记的资质信息是否满足招标资质要求,如不满足,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二)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复印件。(三)项目经理须为一级机电安装专业注册建造师或临时一级执业建造师,已信息登记且岗位一致,目前无在建工程,并已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上标明的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一致的应有合法变更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四)投标人若不是所投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及水泵的制造商,则应提供所投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及水泵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四、在开标后至评审前,代理机构将先行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进行查询;凡发现投标人有被处罚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处于处罚期内的情况,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该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13日 17:36 至 2016年07月20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咨询台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如需邮递,邮资到付)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其他相关费用的缴交账户:
投标保证金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中指定的保证金缴交账户。
服务费的缴交账户详招标文件或服务费缴交通知单中指定的服务费缴交账户。
缴错账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供应商报名及缴交其他费用时,必须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若供应商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完整的提供“①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③地址、电话;④开户行及账号”等4项信息,并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否则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发票一经开出,概不更换。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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