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监控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功能区应用系统及综合管理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东辽县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辽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监控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功能区应用系统及综合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辽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监控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功能区应用系统及综合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773-1641GNJL01724/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兴龙
项目联系电话:1864370635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辽县人民法院
地址:吉林省辽源市东辽县
联系方式:范大勇;0437-510234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兴龙;18643706352
代理机构地址: 辽源市全民健身中心2楼20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见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中国境内注册并持续有效的制造商或代理商;(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7)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90.612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13日 08:30 至 2016年07月1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源市全民健身中心2楼202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辽源市全民健身中心2楼2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东辽县人民法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东辽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采购任务通知书,对“东辽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监控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功能区应用系统及综合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东辽县人民法院。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 招标文件编号:0773-1641GNJL01724/1-4
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2016BM020、021、022、023号
二、 招标项目:东辽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监控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功能区应用系统及综合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内容及数量:
标段划分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第一标段 | 监控系统 | 1套 |
第二标段 | 综合布线系统 | 1套 |
第三标段 | 功能区应用系统 | 1套 |
第四标段 | 综合管理系统 | 1套 |
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招标范围: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质量标准: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 合格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中国境内注册并持续有效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7)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售价
有兴趣的合格的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开户许可证、财务状况报告(上月财务报表或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内(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本项目公示期内开具)等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6年7月13日—2016年7月19日的8:30-11:00至13:00-16:00时,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辽源市全民健身中心2楼20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标书每份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人应当于2016年8月2日9:3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单位应在2016年8月1日15:00时(北京时间)前向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缴纳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金额为28,000.00元;第二标段金额为32,000.00元;第三标段金额为34,000.00元;第四标段金额为38,000.00元。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定于2016年8月2日9:30时(北京时间)在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辽源市全民健身中心2楼201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
八、本项目的第一标段采购预算为¥1,462,725.00元;第二标段采购预算为¥1,699,211.00元;第三标段采购预算为¥1,751,941.00元;第四标段采购预算为¥1,992,250.00元,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采购人不予接受。
九、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辽县人民法院
地 址:吉林省辽源市东辽县
联系人:范大勇
电 话:0437-5102345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洽购标书: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标书发售处
地 址:辽源市全民健身中心2楼202室
联 系 人:马兴龙
办公电话:18643706352
传 真:0437-3396833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