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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第十五中学理化生实验室桌椅、实验厨、操作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作者: 发布于:2016-07-13 16: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济宁市第十五中学理化生实验室桌椅、实验厨、操作台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

 

济宁市第十五中学济宁市第十五中学理化生实验室桌椅、实验厨、操作台采购项目(二次)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投标人。欢迎在中国境内注册并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济宁市第十五中学理化生实验室桌椅、实验厨、操作台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RCCG-2016-0194  

3招标人:济宁市第十五中学

4、采购地址:济宁市任城区任城路18号

5采购代理机构:济宁信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项目说明:本项目为济宁市第十五中学理化生实验室桌椅、实验厨、操作台采购项目,包括货物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保修等所有内容。

7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8预算金额:17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供货能力的投标人;

2、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5、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5.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截止到开标当日,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投标单位不必提供证明);

9、投标人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注册登记窗口注册的投标人或已办理CA电子密钥投标人,使用注册的账号、密码登录“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响应本项目并下载招标文件。

1)凡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注册登记窗口注册的投标人应先办理注册,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注册程序详见济宁市政府采购网站“办公指南”中的“投标人注册登记程序”,并按照普通投标人注册登记程序办理。

2)CA电子密钥的办理实行投标人自愿原则,注册咨询电话:3202121,CA电子密钥咨询电话:3202114。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上传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8月2日09 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具体操作:登录“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选择“投标报价—>增加报价方案”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

五、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8月2日09 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室(济宁市建设北路147号市直综合集中办公区5号楼一楼)

六、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及地点

解密时间:2016年8月2日09 时00分之后 (北京时间)

解密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室(济宁市建设北路147号市直综合集中办公区5号楼一楼)

七、公开报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8月2日09 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室(济宁市建设北路147号市直综合集中办公区5号楼一楼)

八、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招标人或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人:济宁市第十五中学

联系地址:济宁市任城区任城路18号

联 系 人:杨新年         联系电话:0537-2893036

采购代理机构:济宁信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济宁市金宇路47号置城国际C座902室

联 系 人:张凯 18653733871  0537-3926788

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18854775266

本项目公告将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发布。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单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单位。

特别提醒: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成交投标人随意放弃成交的暂停其参加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六个月;成交公告期限届满无异议,无正当理由5个工作日内不领取中标通知书或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暂停其参加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十二个月;擅自变更合同,不履行合同的暂停其参与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十二个月。

                                                              201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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