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西南小学龙湖区西南小学操场改造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龙湖区西南小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汕头市龙湖区西南小学操场改造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CLPSP16ST00ZC34;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龙湖区西南小学操场改造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998758.73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人民币27777.96元);
四、采购数量: 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5.1 项目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2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3监管部门:汕头市龙湖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六、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年的财务状况报告,若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交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年3月-2016年6月相关材料。)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6.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须在该企业注册;
6.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5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告知函》复印件,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建造师);
6.6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投标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6.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流程操作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下载中心”。
1)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三证合一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
2) 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副本复印件(原件核查);
3)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告知函》复印件(原件核查);
注:《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告知函》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4)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复印件(原件核查);
5)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6) 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人员建造师注册证书资格证书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原件核查);
7)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
8)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均须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9)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7月14日至2016年7月2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111号粤海大厦29楼11-12-13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具体账号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各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3日15时 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111号粤海大厦29楼11-12-13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 公司汕头分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8月3日 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111号粤海大厦29楼11-12-13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7月13 日至2016年7月20日止。
十三、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3.1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
13.2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财经报网(www.cfen.com.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汕头市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www.shantou.gov.cn)、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网站(www.gdlonghu.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欢迎投标(报价)供应商采用融资手段,具体事宜可直接与本机构佘小姐联系,电话:020-8765 2828/189 2894 6358。
十四、联系事项:
(一) 采购单位:汕头市龙湖区西南小学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西南村文英路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0754-88336611
传真:0754-88336611
邮编:515000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111号粤海大厦29楼11-12-13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会议室。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方式:0754-87290928
邮政编码:515000
邮箱:2998551621@qq.com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4-87290928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公示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