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河南地税建设项目泛在化纳税服务系统项目B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6-680号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地税局委托,就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河南地税建设项目泛在化纳税服务系统项目B包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河南地税建设项目泛在化纳税服务系统项目B包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6-680号
项目预算:人民币222.12万元
二、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简要说明(主要内容):
本项目旨在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引入移动互联网信息技术,推动互联网创新成果与我省地税工作深度融合,优化业务流程、创新业务模式,着力打造“4A”(Anyone:任何人、Anytime:任何时间、Anywhere:任何地点、Anyhow:任何方式)税务移动智能终端,为社会公众、自然人、纳税人、代理中介和税务干部提供掌上涉税服务,使用户不受时空限制进行各种涉税事项办理。促进纳税服务进一步便捷普惠、税收征管进一步提质增效、税收执法进一步规范透明、协作发展进一步开放包容,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前台后台贯通、统一规范高效的移动办税系统。(具体内容详见《第八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
三、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起止时间:2016年07月 13日-
每天08:00-12:00 15: 0-18:00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302室
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
联系人:胡秀丽 翟晓晨 联系电话:0371-65993511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政府采购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4、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依据财库[2015]150号文件规定,被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201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上述证件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验后退还,复印件留招标代理机构存档。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厅;
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厅;
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
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3号
联系人:秦安亮 联系电话:0371-2202610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联系人:王飞 联系电话:0371-6595 8908
单位名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广发银行郑州行政区支行 银行账号:8898516010005452
财务电话:0371—6595 5702
八、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