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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王岗镇等(2)个镇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选择决算单位与审计单位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13 16:3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汝南县王岗镇等(2)个镇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选择决算单位与审计单位

公开招标公告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汝南县王岗镇等(2)个镇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指挥部的委托,对其采购汝南县王岗镇等(2)个镇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选择决算单位与审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提供服务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汝政采公开[2016]54            

2.招标服务要求及任务:

服务名称

工作范围

服务完成期限

汝南县王岗镇等(2)个镇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选择决算单位与审计单位

项目所涉及的区域(王岗镇及三门闸街道办事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项目工程出具真实、公平、符合要求的工程决算及负责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事务所所出具审计报告(所有费用由中标企业承担)。

工期为自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3.合格的投标人: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投标人提供的工程决算与审计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满足上级有关部门验收。

3.3其他特定条件:

  3.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3.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3.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3.3.4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原件);

  3.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师证及高级职称(原件);

 3.3.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3.3.7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原件)。

4. 招标文件的领取起止时间、地点

4.1招标文件的领取起止时间:2016713日至20167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4.2招标文件的领取地点:汝南县城西关武装部(二楼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396-8055676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3.3.13.3.23.3.33.3.6要求的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递交至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留存。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玖仟元整;于201681日上午1200前以转账方式交付至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凭银行票据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三楼西侧)开具收据,否则投标响应无效。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投标人应于201683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683900时在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大厅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8.对招标文件的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之前, 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投标人资质及采购要求已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以上信息如有变更,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将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信息发布媒体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0.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吴先生    联系电话:03968087886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68055676

11.监督部门:   

汝南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03968042880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0一六年七月十三日

汝南县王岗镇等(2)个镇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

          选择决算单位与审计单位的采购需求

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5、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原件);

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师证及高级职称(原件);

7、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原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资金预算,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46.68万元。

三、 商务要求

1、工作范围及工期:项目所涉及的区域(王岗镇及三门闸街道办事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项目工程出具真实、公平、符合要求的工程决算及负责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事务所所出具审计报告(所有费用由中标企业承担)。工期为自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2、   质量要求: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满足上级有关部门验收。通不过有关部门验收不予付款,损失自负。

3、   付款方式:

工程决算与审计报告工作完成,技术成果经县级及县级以上有关部门认可通过,且该项目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拨付费用的90%,剩余10%,待所服务的项目合格满一年后一次性支付。

4、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需向采购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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