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2016-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定点保险机构入围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13 16:5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3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霸州市2016-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定点保险公司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71130010002
项目联系人:李震
项目联系电话:0311-85110581
采购人:霸州市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霸州市行政中心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7867023
代理机构: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1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5110581
预算金额:-0.00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8月03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7-1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7-1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开标地点: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成立,并在霸州市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2、具有经营保险(车辆保险)业务许可证;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具有有效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8、投标保险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只能作为一家单位进行投标。★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查验)及复印件(留存)一套,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应提供的其他资料。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不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
采购数量:详见文件
技术要求:综合评分法
备注:项目名称:霸州市2016-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定点保险机构入围采购项目编号:HBAT021607244-CG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震 0311-85110581 0316-2281196
项目名称:霸州市2016-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定点保险公司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71130010002
项目联系人:李震
项目联系电话:0311-85110581
采购人:霸州市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霸州市行政中心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7867023
代理机构: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1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5110581
预算金额:-0.00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8月03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7-1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7-1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开标地点: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成立,并在霸州市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2、具有经营保险(车辆保险)业务许可证;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具有有效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8、投标保险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只能作为一家单位进行投标。★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查验)及复印件(留存)一套,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应提供的其他资料。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不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
采购数量:详见文件
技术要求:综合评分法
备注:项目名称:霸州市2016-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定点保险机构入围采购项目编号:HBAT021607244-CG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震 0311-85110581 0316-228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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