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局部分主次干道建设人非道路硬隔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局部分主次干道建设人非道路硬隔离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局部分主次干道建设人非道路硬隔离工程监理;
2.2招标编号:YZGJZ2016071103;
2.3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区境内;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工作;
2.5项目总投资:约194万元;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
3.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提供在本单位的近一年的社保证明。
3.4投标人
3.5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开具时间在报名期间)。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报名需携带: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副本、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及社保证明、业绩(中标通知书和合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潜在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注:报名时需携带资料请参照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进行准备。)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局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19809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1-56505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