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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轻工高级技工学校岭南艺术产业系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13 15:3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轻工高级技工学校 的委托,对 广州市轻工高级技工学校岭南艺术产业系特色专业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612-1641T1900248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轻工高级技工学校岭南艺术产业系特色专业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50000元               

四、采购数量:1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岭南艺术产业系特色专业建设 一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缺漏,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是已报名参加本项目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①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②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详见“穗财采〔2012〕275号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

 

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没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报名。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7月13日 至 2016年08月04日 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1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85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14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6859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14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7 月 13 日 至 2016 年 07 月 1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轻工高级技工学校地址:广州市滨江中路272号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0-87481753
传真:020-84446650邮编:51022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11楼
联系人:陈先生、吕小姐联系电话:020-83543314
传真:020-83546050邮编:51006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陈先生联系电话:020-83543324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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