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乌高速公路石头井子收费站改造工程
作者: 发布于:2016-07-13 15:3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珲乌高速公路石头井子收费站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珲乌高速公路石头井子收费站改造工程已由省交通运输厅批复(吉交函〔2016〕6号),并已经列入2016年度机电系统专项工程计划,财政资金已申请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机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珲乌高速公路石头井子收费站改造工程
2、招标编号:HBDL-JL16-C0003
3、工程地点:白城市珲乌高速公路吉林与内蒙交界处。
4、资金来源:高速公路通行费
5、招标范围:新增收费岛1座,标志5处,标线312.9m2,护栏232m,收费、供配电系统、预埋管线及基础工程。
6、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标段主要施工内容 |
01标段 安防工程 | HBDL-JL16-C0003-AF | 公路护栏、标志、标线、收费岛 |
02标段 机电工程 | HBDL-JL16-C0003-JD | 收费系统、供配电系统、预埋管道及基础工程 |
注:具体工程数量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7、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0天。
8、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合理低价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下表中各标段所对应的资质最低要求和业绩最低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标段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累计完成过下列在2011年1月1日之后交工的工程) |
AF | 投标人应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高速公路安全设施工程(其中需含标志、标线、护栏工程,但不强制要求一项合同内同时包含上述三类工程)的施工 |
JD | 投标人应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其中需含通讯、监控、收费系统,但不强制要求一项合同内同时包含上述三类) |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2个标。如投标人同时为本建设项目的两个标段投标人,则拟投入的项目总工不得重复。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5、投标人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颁布的《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备选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对经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将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查询期限从2013年7月20日至2016年7月20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7月14日至2016年7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窗口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业绩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1]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01标段售价 1000 元(含图纸),02标段售价 2000 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1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30时至10: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1855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431-85379687
招标代理: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新民广场盛世城E栋1218室
联系人:高经理 孙经理
电话:0431-81090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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