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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贺州市委党校新校园搬迁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13 12:0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贺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贺州市委党校新校园搬迁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贺州市委党校新校园搬迁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ZZJZB2016工字42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工

项目联系电话:1807819414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贺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

联系方式:贝工0774-33586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庞工18078194142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民族大道157号财富国际广场C区38栋3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州市委党校新校园搬迁建设项目已由 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贺发改社会【2016】19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贺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采用总承包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贺州市委党校新校园搬迁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HZZJZB2016工字42号;

2.3建设地点:贺州市江南东片区内,创业路以东,南环路与园博大道交汇处西北侧;

2.4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51000平方米,拟建业务综合楼、教学综合楼、学员公寓、学员餐厅、图书信息中心、职工周转房、文体综合楼及其他用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

2.5项目总投资:36000万元;

2.6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为 1095 天(日历天),

其中设计工期包括:合同签订后15天内出具方案设计文本;方案设计审批通过后2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通过后55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本。

2.7招标范围: 对本建设项目进行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2.8 质量要求: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设部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建设部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1个标段。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四项资质,即: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③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职称为高级及以上职称。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2.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3.3 业绩要求:要求从2013年7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1 项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和 1 项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施工类似工程指: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三个。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5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牵头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60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12日 08:30 至 2016年07月1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纸质版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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