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县石槽镇2015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郸城县石槽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郸城县石槽镇2015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郸城县
2.2 建设规模:美丽乡村建设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10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一标段:垃圾堆放围墙及道路建设;
二标段:X015路北雨水及X015路灯;
三标段:X015线路南彩砖及路北彩砖;
四标段:S207路东一段(南)雨水及路西全段雨水;
五标段:S207路东一段雨水、X015路南雨水、农贸路人行道加垃圾池、铲车;
六标段:S207路灯、X015及X207绿化;
七标段:便民服务中心土建、地面硬化、便民服务大厅网架;
八标段:S207十字街以南路东、西侧彩砖;
九标段:S207十字街以北路东、西侧彩砖、北环道和S207交叉口以南东西两侧彩砖;
十标段:监理标段。
2.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1-6、8-9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7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10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投标人须通过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开具日期应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施工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同一个建造师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 7 月 12 日— 2016年 7 月 18 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周口市川汇区大庆路南段鑫瑞铭家9楼);
4.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投标人应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9标段: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10标段: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上述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3 其他有关事项:各参与本次招标采购的投标人需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郸城县石槽镇人民政府
地 址:郸城县石槽镇
联 系 人:吕先生
电 话:0394-3420696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周口市大庆路中段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394-8698566
8、监督人
监督部门:郸城县财政局
9、其他应说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