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州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精神病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精神病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精神病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险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HY-G-2016-02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萍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32303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方式:张小姐 0591-833294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萍 0591-87323031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12号二楼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市工商局旁)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采购单位 | 联系方式 | 地址 |
1 | 精神病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险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1年(具体以保险单载明的期限为准)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福州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 张小姐0591-83329402 | 福州市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的境内法人或由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另提供投标人的省级分公司授权书及业务开办授权证明文件)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2) 投标人须出具有由投标人单位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无效(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3)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证明。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社保部门签章的社保缴纳明细表和社保银行缴款单据或电子缴税凭证等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明细表应包含单位社保登记号、个人社保编号和缴费基数等);(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13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1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12号二楼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市工商局旁边)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12号二楼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市工商局旁边)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