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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文广影视中心舞台机械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13 08:1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安徽省天行健招标代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枞阳县文广影视中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枞阳县文广影视中心舞台机械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枞阳县文广影视中心舞台机械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ZYZC-2016-04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秀华

项目联系电话:1396694060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枞阳县文广影视中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地址:安徽省枞阳县枞阳镇湖滨路

联系方式:唐股长 1395650088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安徽省天行健招标代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汪秀华 13966940603

代理机构地址: 枞阳县桐桂苑小区第三栋第一单元一零一室(枞阳县财政局斜对面)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安徽省天行健招标代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枞阳县文广影视中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委托,对枞阳县文广影视中心舞台机械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

1.1项目编号:ZYZC-2016-044;

1.2项目名称:枞阳县文广影视中心舞台机械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项目概况

2.1项目地点:位于枞阳县城银塘东路;

2.2采购内容及要求:见附件;

2.3最高控制价:¥3050000.00元;

2.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工;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设备功能要求及现场情况,设备清单中未列入但整体系统运行确需的配件等,供应商要在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中列入(若投标文件未列入相关的招标文件以外需要的设备等而导致项目不能验收的,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供应商应具备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有效的舞台机械工程企业综合技术能力等级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3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自日起至2016年7月19日下午5:00止(上班时间);

4.2报名地点:枞阳县桐桂苑小区第三栋第一单元一零一室(枞阳县财政局斜对面);
  4.3报名时提供下列资料(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单位介绍信(联系电话、联系人等)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舞台机械工程企业综合技术能力资质证书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备注: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发布日期和发布媒体

5.1发布日期:2016年7月12日;

5.2发布媒体

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zyxggw.com)、安徽省政府采购网www.ahzfcg.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6.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7.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8.招标文件工本费

人民币伍佰元,报名时收取,售后不退。

9.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递交起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9.1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6年8月10日上午8:00至2016年8月 10日上午9:00止;

9.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大厅(枞阳镇银塘路46号);

9.3开标时间:2016年8月10日上午9:00;

9.4开标地点: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大厅(枞阳镇银塘路46号)。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枞阳县文广影视中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地  址:安徽省枞阳县枞阳镇湖滨路;

电 话: 13956500881;    

联系人:唐股长。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天行健招标代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枞阳县桐桂苑小区第三栋第一单元一零一室(枞阳县财政局斜对面);

电话:0556-2826033   13966940603;

联系人:汪秀华。

 

  附件

   采购内容及要求

   评分标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2供应商应具备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有效的舞台机械工程企业综合技术能力等级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3.3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13日 08:06 至 2016年07月1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枞阳县桐桂苑小区第三栋第一单元一零一室(枞阳县财政局斜对面)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大厅(枞阳镇银塘路4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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