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代码“一照一码”信息共享与核查系统开发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代码“一照一码”信息共享与核查系统开发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代码“一照一码”信息共享与核查系统开发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0733-1662122191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慧、王垚
项目联系电话:010-84865055-177/13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联系方式:赵建伟,010-8226028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罗慧、王垚,010-84865055-177/13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8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招标内容:
包号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招标内容 |
1 | 1-1 | 代码“一照一码”信息共享与核查系统开发建设项目 |
2、简要技术要求:一证一码信息共享与协同监管系统的建设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重要配套措施。
- 打破政府部门间长期存在的“信息孤岛”问题,实现多部门间信息的共享和协同监管,降低社会成本和行政效能。
- 根据各省工商局提供数据共享方式和数据开放程度进行定制化的应用对接,保证各省代码分中心数据能够及时、准确、完整的进入业务系统中,为后续管理工作提供良好的数据基础。
- 根据各省与本地工商局之间的法人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业务的无缝后续办理,保证各省代码分中心后续业务管理的连贯性要求。
- 建立质检与工商部门实现信息共享、一照一码的业务管理模式,为后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体系建设奠定良好的业务衔接与技术对接的应用基础。
3、项目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内,完成系统的开发及现场部署及培训工作。
4、用户单位:国家质检总局代码中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中国法人资格的单位;2)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4)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按照本招标邀请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项目不得分包和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13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2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aqsiq.infosyss.com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或电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湖北大厦迎宾楼三层东湖厅。(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该包中的全部内容/品目进行投标,不得拆分,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评标、授标以品目为单位。
3、招标文件采用网上电子发售购买方式:
(1)有兴趣的投标人可登陆网址(http://aqsiq.infosyss.com),按照《操作指南》的程序完成投标人注册手续(免费),经复核后成为在册用户,然后登录系统浏览该项目相关包下产品的“技术指标”,已注册的投标商无需重新注册。如决定购买招标文件,请根据《操作指南》的指导完成标书款缴费及标书下载手续,并与招标机构进行确认。
(2)投标人可以电汇的形式支付标书款,在开标现场向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索取标书款发票。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16年7月13日至2016年7月26日每天 (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北京时间)。
(4)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发售地址:http://aqsiq.infosyss.com
4、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账 号:7110 2101 8260 0030 709
备注: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支付中标服务费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招标编号、设备品目号及用途。
5、特别说明:
1.为实现电子开标,本项目须采用电子投标专用软件制作《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及《技术需求逐条应答表》;
2.相关软件操作问题可咨询010-68180298/68282210,联系人:李卫学。
3.投标软件操作培训:
时间:2016年7月22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常青路6号楼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下一层会议室。
要求:投标人可自愿参加,每家投标人派1名代表出席,请自带笔记本电脑。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