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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文化广电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姑嫂寺维修工程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12 17: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姑嫂寺维修工程已由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郏县文化广电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项目名称: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姑嫂寺维修工程

采购编号:JZC2016-129Bg

建设地点:郏县茨芭镇

建设规模:姑嫂寺维修工程。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施工内容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出具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项目的承诺书(出具由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代理人共同亲笔签署的无在建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3外省文物保护施工企业应到河南省文物管理局审核备案。

3.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县市级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应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

3.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已实行三证合一,可无需单独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7 13 日至20167 19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并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需资料(以上资料需原件,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2套),到

 郑东新区正光北街9号王鼎国贸大厦3号楼130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为300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投标人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是指投标单位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161月至今连续5个月以上(含5个月)个人社保缴费明细,并提供有效的网上社保查询途径及查询所需帐号密码。(如按提供资料无法查询或与查询不一致报名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8151000分,地点为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审批中心七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郏县文化广电局

联系人:邢先生

电  话:18738913186

地  址:郏县文化路中段17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魏先生

电    话:15036101375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北街9号王鼎国贸大厦3号楼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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