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省道225安平线南水北调桥至水泥厂段改建工程PPP项目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公告(二次)
新增省道225安平线南水北调桥至水泥厂段改建工程PPP项目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TXJ-0392-2016-011
项目名称:新增省道225安平线南水北调桥至水泥厂段改建工程PPP项目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采购编号:TXJ-0392-2016-011 | 批复编号:鹤壁市财政局2016[165]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
采购人:鹤壁市公路管理局 | 联系人:代先生 联系电话:0392--6998022 |
采购代理机构: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2-3360993 |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政府采购监督科 |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0392-3314106 |
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含施工方) | |
公告内容: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新增省道225安平线南水北调桥至水泥厂段改建工程PPP项目竞争性磋商已由鹤壁市财政局2016[165]号文件批准建设,本项目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项目授权主体为鹤壁市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鹤壁市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诚邀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含施工)提交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申请。 2.1、采购名称:新增省道225安平线南水北调桥至水泥厂段改建工程PPP项目 2.2、采购规模:新增省道225安平线南水北调桥至水泥厂段改建工程起点位于鹤壁市新老城区快速通道连接线(Z001)南水北调桥西,路线沿现状道路自南向北,经刘庄、辛村,在庞村以西淇河湿地公园处设庞村互通,之后路线跨越淇河,经马圪垱村、朱家村、王滩村,在许沟村南再次跨越淇河,经后沟村、西柴厂村、上庄村、上峪乡,至同力水泥厂以南路线与牟山大道平面交叉处到达本项目终点,路线全长约16.716公里。沿线途径淇滨区、淇县、山城区。全线总用地1914.4亩(含养护工区、老路、互通、连接道路等),其中老路用地381.4亩,扣除老路新增用地1533.0亩;沥青混凝土542.3千平方米;新建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全线共设桥梁787.14米/4座,全部为加宽利用桥梁;涵洞49道,天桥4处,通道7处;互通立交1处,连接道路10处,平面交叉27处;养护工区1处。 2.3、本次采购项目为一级公路,全长16.716公里。 2.4、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含施工方)。 2.5、特许经营期限:14年(含建设期2年,如建设期时间调整,特许经营期限也相应调整)。 2.6项目投资:新增省道225安平线南水北调桥至水泥厂段改建工程概算总投资54321.5万元,征地拆迁费用为7664.18万元,由项目沿线区政府完成并承担相关费用。在考虑建筑安装工程费优惠下浮4%的情况下,本项目建设成本为45125.5万元,其中国省干线补助资金9015万元(以省下达计划数为准)作为项目的政府配套投入(其他36110.5万元拟吸收采购成交的社会资本与鹤壁市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政府运营期间共支付56316.2万元(含运营维护费5362.8万元,最终补贴测算以批复的施工图预算为准)。拟成立的项目公司,由社会资本方控股80%,鹤壁市经投控股20%。 2.7采购范围:主要包括融资、改建、运营(ROT),其中建设和运营的范围如下: (1)建设范围:本项目批复的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房建、绿化、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建设管理以及缺陷责任期内质量修复、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 (2)运营维护范围:公路(路基、路面、桥涵、绿化、沿线设施等)的日常保养及环卫保洁、预防性养护、大中修养护等。 2.8 项目地点:鹤壁市新老城区快速通道连接线(Z001)南水北调桥西,路线沿现状道路自南向北,经刘庄、辛村,在庞村以西淇河湿地公园处设庞村互通,之后路线跨越淇河,经马圪垱村、朱家村、王滩村,在许沟村南再次跨越淇河,经后沟村、西柴厂村、上庄村、上峪乡,至同力水泥厂以南路线与牟山大道平面交叉处到达本项目终点。 2.9 运作模式:ROT(改建—运营—移交)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主体要求: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是有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名),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的申请人必须是社会资本方为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必须在未来中标组建的项目中控股。 3.2资质要求: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其中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人民币5 亿元,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注册资本均不得低于人民币5亿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申请人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如果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的净资产均不得低于5亿元,且具有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投融资能力。 3.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财务或工程技术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从事管理工作10年以上,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行业B(或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业绩要求:申请人(或联合体中的成员)5年(以2011年4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投资额不小于10亿元的类似(公路、市政道桥等基础设施)在建或者完工的投资或施工业绩。 3.6企业信誉: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申请。 3.7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利用本PPP项目作为担保物,为融资方的其他项目融资行为提供担保。 注:在资格预审文件递交后,采购人将组织对所有符合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财务能力、业绩及企业信誉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考察,并依据考察结果确定最终资格预审通过的申请人。 4.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于2016年7月12日 - 2016年7月18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ebi.gov.cn/tpfront/)网站附件下载:【附件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 5.2资格预审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递交申请文件时交纳,未缴纳资格预审文件费的代理机构将拒收其申请文件。 6.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8月4日上午9:00时整。 6.2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开标室(鹤壁市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智慧鹤壁西门三楼)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澄清及答疑 申请人若对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6年7月25日17:00时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扫描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或上传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逾时不予受理。 答疑文件及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媒体发布,申请人自行查阅,采购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且不需申请人确认。当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 |
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公告时间:2016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