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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资格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12 17:1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资格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CLPSP16FS02ZC02

二、采购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资格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资格标;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包组号

包组名称

中标家数

服务期

包组一

蔬菜类供应服务资格

6

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包组二

猪肉、牛肉、羊肉供应服务资格

6

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包组三

水产及冰鲜鱼供应服务资格

6

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包组四

大米、食用油供应服务资格

6

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包组五

干货副食、调味品、面制品供应服务资格

6

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包组六

三鸟(家禽)类供应服务资格

6

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备注:1.本项目各投标人最多只允许参投三个包组的投标且最多只能中其中两个包组。

2.评审顺序依照包组号自然顺序进行。

4.1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4.2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3   监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五、供应商资格:

5.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2    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5.3   包组一、包组二、包组三、包组五、包组六的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5.4    包组四: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大米和粮油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5.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5.6    本项目各包组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流程操作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下载中心”。

1)       分别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

2)       包组一、包组二、包组三、包组五、包组六的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       包组四: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大米和粮油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

注:《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5)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均应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6)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7月13日至2016年7月1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8楼817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人民币),售后不退。请各投标人登录政府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进行注册参加报名(注册以投标人为单位,不以项目为单位),具体流程详见政府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下载中心”。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具体账号【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开户行:广东省佛山市建设银行禅建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4400 1664 30105300 1978,注:投标人务必在汇款凭证“备注”栏写明FS0202及投标人名称,以确保顺利完成报名程序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3日9时45分。

八、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祥和路嘉信城市花园五期(帝苑)52号二楼

九、开标时间:2016年8月3日9时45分。

十、     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祥和路嘉信城市花园五期(帝苑)52号二楼

十一、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7月13 日至2016年7月19日止

十二、 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2.1     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www.chinapsp.cn。

12.2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佛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三、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欢迎投标(报价)供应商采用融资手段,具体事宜可直接与本机构佘小姐联系,电话:020-8765 2828/189 2894 6358。

十四、  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8楼(佛山分公司)

联系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205202-8021

传真:0757-8320 5203

邮箱:clfsbm@163.com

邮编:528000

 

附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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