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办公物资定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办公物资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办公物资定点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ZCZZB-201603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潘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73863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
地址: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
联系方式:薛明庆/136352768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潘/0591-8373863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3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项目要求 | 预算价约(每年万元) | 保证金(元) | 交货地点 | 供货期(年) |
1 | 办公物资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项目一览表及第三章招标内容 | 115.00 | 46000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2+1 |
注: 合同签订两年,时间从签订日算起,在2年合同期内,业主满意度达75%以上,2年期满后双方直接签订第三年合同终止.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13日 08:30 至 2016年07月1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3层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3层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3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境内代理商或制造商,均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则无需提供) ,投标代表须在本单位缴纳社保(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
②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
③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 投标方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方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由投标方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的结果告知函原件,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5)投标人最少具备一个经营场所,提供场所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