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导体激光治疗仪公开招标公告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半导体激光治疗仪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半导体激光治疗仪
项目编号:PSJY2016109604(0868-1645ZD212H)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55-82786028 0755-82786018/82786038-81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 0755-82786028 0755-82786018/82786038-813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经坪山新区政府采购平台受理,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项目编号:PSJY2016109604(0868-1645ZD212H)
2. 项目名称:半导体激光治疗仪
3. 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已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供应商投标报名时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的状态为有效,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所投设备纳入医疗器械管理,投标人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4)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为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有效期内生产的,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所投设备为进口设备,须提供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已过有效期,还须提供所投产品在《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有效期内生产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可采用进口产品投标。
5. 招标文件发放的方式和时间: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2016年7月12日12:00至 2016年7月22日17:00期间登录深圳市坪山新区政府采购站点( http://ps.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进行投标报名响应。
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市坪山新区政府采购站点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坪山新区政府采购站点后点击“应标管理à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à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点击“拒绝”或“撤销”;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à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 投标报名: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如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请于2016年7月22日17:00前,携带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文件及法人授权书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报名,并缴纳标书费人民币500元,逾期不接受报名。
(1)投标人资格初审时可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必须将“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质响应证明文件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资质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全将导致废标。
7. 现场踏勘:无。
8. 答疑事项:2016年7月20日12:00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深圳市坪山新区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2016年7月22日将答疑结果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9.本项目实行网下纸质投标文件投标。
10.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28日 14:30
11. 开标时间: 2016年7月28日 14:30
12.现场签到截止时间:无。
13.开标地点:见本公告联系表
14.投标方法: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在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现场开标。
15.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6.我司仅接受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被授权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17. 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18. 重要提示: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市坪山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ps.szzfcg.cn/),招标人在以上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招标人恕不再行电话通知各投标人。
19. 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如下联系方式以书面和电话等形式进行查询:
联系表 |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 |
联系电话 | 0755-82786028 0755-82786018/82786038-813 |
传真(Fax) | 0755-82786028 |
政采专用邮箱 | |
邮政编码 | 518001 |
查询网址 | 坪山新区政府采购网站 http://ps.szzfcg.cn |
政府采购项目执行监管 | |
监管机构 | 深圳市坪山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单位地址 | 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沙坣社区东纵路147号国税地税联合办公楼(旭丰楼)8楼 |
联系电话 | 0755-28339244、28339243 |
传真(Fax) | 0755-84622663 |
邮政编码 | 518118 |
网站 | http://ps.szzfcg.cn |
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缴费银行信息 | |
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安联支行 |
收款单位 |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银行账号 | 755914788210601 |
网上操作相关咨询 | |
详细地址 | 深圳市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
邮政编码 | 518034 |
传真电话 | 0755-83948170 |
网上操作咨询 | 89805900-6、89805300-6 |
采购中心热线电话 | 89805900、89805300 |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二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已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供应商投标报名时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的状态为有效,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所投设备纳入医疗器械管理,投标人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4)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为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有效期内生产的,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所投设备为进口设备,须提供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已过有效期,还须提供所投产品在《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有效期内生产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可采用进口产品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12日 12:00 至 2016年07月2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8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8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