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新区人民医院(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珠海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4)招标预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医院(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拟对珠海高新区人民医院(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珠海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4)进行招标预告。
1、项目编号:CLPSP16ZH02ZC24
2、项目名称:珠海高新区人民医院(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珠海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4)
3、采购内容和服务期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包组一 | 激光碎石系统(碎石、切割联合) | 1套 |
包组二 | 弹道碎石系统及灌注泵 | 各1套 |
包组三 | 冲击波体外碎石系统及彩超 | 各1台 |
4、供应商资格:
4.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2 本项目接受经销商、代理商的报价。经销商、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的产品代理证书或(生产制造商或其代理商)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
4.3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4.4所投医疗器械(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注册证须含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投标人是在2014年10月1日之后办理的医疗器械注册,只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即可【适用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证书】;
4.5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3年(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计算,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复印件无效)。
4.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4.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响应供应商须是《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所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实施采购后,没有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允许大型企业参加;(适用于包组二)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项目招标公告将于近期上网发布,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请有意向参与的投标商密切关注。
6、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网址:www.chinapsp.cn
地点:珠海市香洲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珠海分公司)
联系人:何晓恺
联系电话:86-0756-2638498
传真:86-0756-2638497
7、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珠海门户网站(http://zhuhai.gdgpo.com)、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www.zhgpo.gov.cn)上公布。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