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南沙航道局南沙航标与测绘所2016-2017年度(第一次)船用0#柴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南沙航道局 的委托,对 广东省南沙航道局南沙航标与测绘所2016-2017年度(第一次)船用0#柴油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201606-171004010-0037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南沙航道局南沙航标与测绘所2016-2017年度(第一次)船用0#柴油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4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2016-2017年度(第一次)船用0#柴油采购; 2.服务期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采购项目一览表 序号 货物及服务名称 具体配置及 技术要求 采购周期 下浮率 (招标限价) 交货地点 备注 1 2016-2017年度(第一次)船用0#柴油采购 见招标文件 一年,但实际用油不超过招标预算金额 不低于2% 广东省、福建省、海南省及广西省内任意地点和水域 本项目采取下浮率报价方式 4.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全部招标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须提供近三年(2013年—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具有经年检合格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且均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项投标。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1)针对本项目的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若法人代表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副本)、(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年检合格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且均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国内邮购招标文件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采购代理机构将用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报名应提供的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7月13日 至 2016年07月19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2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2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25楼
十、开标时间:2016年8月2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25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7 月 12 日 至 2016 年 07 月 18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南沙航道局 |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莲花山海鸥大桥旁 |
联系人:广东省南沙航道局 | 联系电话:13798184897 |
传真:13798184897 | 邮编:5100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25楼 |
联系人:许漫纯 | 联系电话:83176899 |
传真:020-83176323 | 邮编:51000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李鑫 | 联系电话:83176899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