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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人民医院新院配套设施及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12 17: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海原县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海原县人民医院新院配套设施及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海原县人民医院新院配套设施及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BFHJ-HY2016061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锋

项目联系电话:0951-511235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海原县人民医院

地址:海原县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殷军 0955-401739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沈锋 0951-5112357

代理机构地址: 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庆府大院1-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第一标段: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预算:380万元

第二标段:办公设备等   采购预算:210万元。

第三标段:窗帘         采购预算:70万元。

第四标段:餐厅设备     采购预算:73万元。

第五标段:标识牌       采购预算:51万元。

第六标段:亮化工程:       .采购预算:160万元。

第七标段:保洁及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预算:199万元。  

第八标段:布草洗涤服务           采购预算:68万元 。

第九标段:120急救车辆:(2辆)   采购预算:140万元。

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应包含相关经营内容),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2)第六标段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第七标段具有物业管理资质;(3)能承担招标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的供应商,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4)财务状况、商业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5)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3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及无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不良记录;(6)与本项目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报名的供应商,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等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5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12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1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庆府大院1-1#)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300,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招标截止及开标时间:12345标段20168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6789标段20168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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