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永清县人民检察院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12 11:3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2日15时00分
项目名称:永清县人民检察院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71510020010
项目联系人:王国卿
项目联系电话:13785663061
采购人:永清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永清县益昌中路西侧
采购人联系方式:13785595858
代理机构: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中苑商务大厦D座14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785663061
预算金额:20.378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7月22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7-12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7-1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登陆河北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yqggzy.gov.cn)下载谈判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包括三证合一证书副本原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附拟参与采购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3)上一年度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4)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须提供其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出具日期在公告之后)2. 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2.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2.2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3谈判保证金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出。2.4参加谈判者超过3家时,只选取3家优秀供应商进行最后谈判。
采购数量:详见谈判文件
技术要求:楼内办公室地面更换及防水处理等
备注:注:购买标书流程及注意事项 投标人可在招标公告约定的购买时间内,登录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招标公告模块点击相应的行业,选择要购买的招标文件名称,进入招标公告详情的页面,点击左上角“获取标书”首次购买。选“匿名购买”后,通过支付宝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相关资料后,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已经购买后还需下载的,可以选择“输入交易编号”(即第一次购买的支付宝交易编码),直接下载。文件下载成功后打印带交易编号的交易单,加盖单位公章于2016年7月14日下午5时前送达招标代理公司(永清),留下联系方式,及时接收答疑,否则将否决其投标资格。(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785663061)。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文件发售方式:网上购买,售后不退。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