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法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12 13:1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汪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法码采购项目公开
招标公告
根据汪清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对下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以当面递交密封文件的方式投标。
一、项目名称:汪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法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6zfjzcg0160
三、采购内容:法码 50吨(详见附件)
五、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制造(和/或经销)制造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如重合同守信用单位、AAA级以上信用等级等)。
6、投标人具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7、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业绩(10家以上,5家以上质监系统业绩附合同)。
8、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审计报告,年营业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
9、投标人具有省部级以上的荣誉评定。
10、投标人必须提供计量检定部门出具的检定证书。
六、付款方式:1、所有设备签定合同后20日之内一次性送到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之后付款百分之五十;2、验收合格并使用一个月后付款百分之四十;3、剩余百分之十为质保金,砝码验收并使用一年后五年内,再支付剩余百分之十。
七、供货时间:所有设签定合同后20日之内一次性送到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九、招标文件获取:有意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6年07月12日至2016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领取。提醒投标商注意: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6万元(账号信息见第十三条)。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资质证明文件原件,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须年审合格。同时携带以上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无投标资格)
十、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接受投标时间: 2016年08月05日下午14:00。
2、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5日下午14:00。
3、超过接受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汪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政务大厅五楼)。
十二、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三、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汪清县汪清街东392号县政府三楼。
项目联系人:朴明子
联系电话:0433-8813731
账户名称: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汪清支行
帐 号:22001687138055003399
十四、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汪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仁义
联系电话:8288898
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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